引用:
原帖由 王南溟 于 2009-12-4 21:20 发表 
举香港的例子比较有现实性,涉及到民间社团的登记注册管理和政府资助的管理,香港的政府基金会有香港艺术发展局,这个基金会是非曲直通过每年的政府公共财政拨款来资助民间的各艺术机构和个人的。香港注册一个民间社团很 ...
在大陆,这个话题很沉重,多少年了,多少“仁人志士”都不能如愿成立NGO!
实质是社会制度的根本不同决定的。我们的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但离民主和均富就越来越远了。现在,官方的当代艺术院成立,也可以理解为:当代艺术在中国的地位越来越提升了,但是,离真正的独立艺术家的理想越来越遥远了。
不过,提供一点点“好消息”:近日,国家民政部官员表示,近期要对中国民间机构(类似于NGO)的注册制度作出修改,具体的导火线是中国关注,关心艾滋病群体的行为所致。哈哈,备不住,这一次,艾滋群体还为中国社会体制的宽松和进步作出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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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张泓波 于 2009-12-4 21:40 编辑 ]